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公司证券/知识产权与高科技/涉外业务/金融保险/常年法律顾问/自然人业务/诉讼仲裁/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劳动关系/其他业务

 

 
精英团队 专业理念
专业特质

 

  东友所作为北京乃至全国率先推出专业承办经济犯罪案件服务品牌的事务所,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
到微观,从原则到具体的规范化、模式化、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专业服务标准。其专业品牌的特殊优良品质和独具的优势,集中
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业的精神
  “走专业化道路,做专家型律师”是我们法律职业家毕生的追求。经济犯罪刑事业务,关系到公民的生杀予夺、人身自由、
财产、名誉等一系列公民最基本、最神圣的权利,我们深感肩负使命的沉重。在执业中,我们不敢有任何的懈怠,如履薄冰,诚
惶诚恐,殚精竭虑,为客户奉献我们优质的专业服务。
  刑事辩护业务由于功利性较小、难度和付出很大,加之律师办案风险增大,刑事辩护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刑事辩护已经成
为律师服务中最为薄弱、最缺乏专业质量的领域。东友所自创建以来,不断适应法律服务市场日益细化的发展规律,不断适应客
户专业化服务的需求,从未放弃在经济犯罪专业领域的辛勤耕耘,不断的积累专业技能,不断的提升专业境界,牢牢地把握住自
己的专业定位,潜心培育自己的专业品牌。
  随着我们在专业领域孜孜不倦的探索、开拓,我们愈发领悟到经济犯罪刑事专业领域理论上的博大精深,实务中的高难复杂
对我们专业人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涉足这个专业,就需要有勇气投入毕生的精力,义无反顾的追求我们的理想,为社
会的刑事法治进程贡献我们的力量。
  
  (二)专业的人才

  东友所的创始合伙人及其核心人员大都是曾经长期从事经济犯罪办案工作的职业警察、检察官、法官,有丰富的办理经济犯
罪案件的职业经历。有的创始合伙人,早在80年代初,就曾经处理过大量的当时认为是经济犯罪的“投机倒把罪”案件,是本市
乃至全国最早一批接触经济犯罪案件的公安司法人员。东友律师对经济犯罪构成特征有独到深入的研究,能够准确把握经济犯罪
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重与罪轻界限;熟悉经济犯罪案件受理初查、管辖、移交制度、立案标准、侦查措施、证据收集与
固定、审查起诉与审判等办案的各个环节的操作程序、工作步骤;特别是熟悉北京市公安局和各个公安分、县局经济犯罪的办案
系统,与之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联系。同时,与外省、市公安法制办案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
  东友所还聘任了一批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北京市公、检、法任过领导职务的德高望重的专家作为
高级顾问,为东友所的经济犯罪刑事业务提供高层次的指导和帮助。
  东友所还吸收了具有经济学、金融、税务、财会、审计、证券、期货知识并获得经济学学士、硕士学位的律师加入专业队伍
以适应经济犯罪刑事专业多方面的人才需求。
  东友所在人力资源方面得天独厚的优势,为经济犯罪业务的专业定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专业的素质

  东友律师作为专业承办经济犯罪案件的法律职业家,不仅要具备一般民事诉讼、仲裁、刑事辩护等诉讼的基本素质,同时为
了适应经济犯罪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复杂性,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东友律师除了熟练掌握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民商事法
律、民事诉讼法外,还熟悉了解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各个相关领域的法律制度,包括:产品质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海关监
管、公司企业管理、金融管理、税收管理、市场秩序管理、会计审计管理、环境保护、房屋土地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和国家机关
公务人员廉政建设等等法律制度。
  东友律师始终把作“专家学者型”律师作为自己执业的最高标准。经济犯罪刑事专业是一项理论性与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没
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就不会有理性的律师专业实践。东友律师始终关注法学理论界对经济犯罪课题的研究,及时吸取理论养分,
自专业创设以来,东友律师学习研究了几乎国内所有的有关经济犯罪方面的专著,包括:台湾学者林山田著《经济犯罪与经济刑
罚》,王世洲的《德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陈兴良主编《经济犯罪学》,高铭暄主编《经济犯罪和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研
究》、《新型经济犯罪研究》,王作富主编《经济活动中罪与非罪的界限》,甘功仁主编《经济刑法教程》,马克昌主编《经济
犯罪新论》,杨敦先、谢宝贵主编《经济犯罪学》,丹南等著《当代中国经济犯罪》,苏惠渔、单长宗主编《市场经济与刑法》
高铭暄、王作富主编《中国惩治经济犯罪全书》,韩玉胜主编《经济犯罪释析》,欧阳涛等编著《经济犯罪的定罪与量刑》,刘
白笔等著《经济刑法学》,张瑞幸主编《经济犯罪新论》,王智民、黄京平著《经济发展与犯罪变化》,谢宝贵、张穹主编《经
济犯罪的定罪与量刑》等等。
  为适应专业服务的需要,东友律师始终关注经济刑法学前沿课题的研究,如:刑法对经济领域干预的深度和广度;经济刑法
的谦抑性、均衡性;经济刑法的机能;刑法的民法化;刑法所有权与民法所有权的关系;新型经济犯罪的概念、特征、分类。同
时关注经济犯罪案件实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研究,如:经济犯罪的共同犯罪;经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经济犯罪的罪数形态
经济犯罪的作为和不作为;经济犯罪的数额和数量形态;单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金融犯罪、高科技犯罪、骗购外汇犯罪、洗
钱犯罪、商业秘密犯罪等等。
  重视理论的修养和不断提高,从而作到理论与实践的融会贯通,是东友专业素质的重要标志。

  (四)专业的技能

  承办经济犯罪案件需要诸多方面的技能,东友律师的专业技能突出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经济犯罪刑事专业最核心的技能就是经济犯罪案件的罪与非罪的界定。
  经济犯罪的疑难复杂性,就如同医学方面的疑难杂症,很难准确定性。划清经济行为中合法、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准确界定相似或相近犯罪、重罪与轻罪,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同时又具有很强的专业实践性。东友所经过数年的专业积累,在法律服务实践中,运用法学理论指导办案实际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宝贵经验。在实务中,始终坚持以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这一犯罪本质特征作为界定经济犯罪罪与非罪的实质标准;始终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归罪的法律标准,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准确把握各类经济犯罪成立的具体要素、规格和标准。能够对经济生活中相关的行为进行解剖,准确划清以下界限:
  ──民事侵权行为与经济犯罪的界限;
  ──民事不当得利与经济犯罪的界限;
  ──民事欺诈、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经济犯罪的界限;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经济犯罪的界限;
  ──行政违法行为与经济犯罪的界限;
  ──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与经济犯罪的界限;
  ──社会不正之风与经济犯罪的界限;
  ──官僚主义、工作失误与经济犯罪的界限;
  ──业务水平低与经济犯罪的界限。
  东友所对在认定经济犯罪中常见的起关键作用的问题有独到的研究和把握,从而准确分辨罪与非罪。一是关于犯罪数额和数量上的分辨。犯罪数额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最重要的客观标准之一。现行刑法中明确要求以数额大小或者数量多少作为定罪量刑标准的犯罪就多达70余个,与数额或者数量相关的犯罪规定还有20余个。东友所能够准确把握新刑法中规定的各类具体经济犯罪中有关数额的不同要求,如:犯罪指向数额、犯罪所得数额、非法营利数额;经济犯罪总额、参与数额、分赃数额、平均数额;直接损失数额和间接损失数额;票面数额、实际数额、销售数额;挥霍数额、追缴数额、退赃数额;自然人经济犯罪数额与单位经济犯罪数额。二是经济实体类型和财产所有权归属的分辨。经济犯罪的准确定性,离不开对目前我国存在的各类公司、企业经济类型的准确认识,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同时要准确把握对各种混合所有制单位,以及企业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挂靠经营等经济实体中的财产所有权的产权界定。三是主体资格和利用职务之便的分辨。经济犯罪与职务或职业犯罪紧密相联。正确辨析行为人的主体资格身份要素,以及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是确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环节。四是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分辨。大部分经济犯罪都必须具备直接故意或“明知”的要件,而经济犯罪要证明主观上的目的,是一个十分复杂疑难的问题,必须通过客观行为来具体分析推断。同时,对具体犯罪手段
犯罪对象的辨析,也是认定相似犯罪,区分此罪与彼罪的主要方法。

  2、刑事辩护业务历来被视作律师最基本最经典的职能,经济犯罪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和疑难性,决定了经济犯罪辩护, 是辩
护业务中经典的经典。

  东友所追求的律师辩护职业的价值目标是:
  (1)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防止误伤好人,冤枉无辜。
  (2)为弱者呐喊,挑战权力,抗衡权力。
  (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不仅代表委托人行使诉讼的民主权利,更代表社会本身的一种民主法治的需求。
  东友律师热爱自己的经济犯罪刑事辩护专业,珍惜当事人信任,在履行辩护职责时不允许有任何懈怠和冷漠。在经济犯罪辩
护业务领域,辛勤耕耘,不断积累辩护经验,提高辩护的专业素质,使辩护业务水平和境界不断提升,为经济犯罪案件的嫌疑人
和被告人提供专业的、富有成效的刑事辩护服务,依法充分行使辩护权。东友所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经济犯罪辩护的专业素质
和专业作风。
  (1)精湛的辩护业务素质。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广博的知识面,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优良的专业心理素质, 是东友律师
成功辩护的基础。
  (2)理性、民主的辩护观念。东友律师始终走在司法改革潮流的最前沿, 适应符合现代司法制度的“控辩式”审判模式,
抵制传统“庭审走过场”、“先入为主”、“以审代控”、“控审混淆”等不公平现象。追求程序正义,在辩护中,实体辩护与
程序辩护并重。现代的刑事辩护观是东友律师成功辩护的灵魂。
  (3)艰苦细致的辩护准备。深入细致的研究案情;全面、周到的证据收集和调查;缜密的法理分析和准确的法律适用; 认
真查阅案卷;耐心细致的会见嫌疑人、被告人;有针对性的质证、举证策略和提纲;立论正确,论据充分的辩护意见,是东友律
师成功辩护的前提。
  (4)娴熟卓越的辩护技巧。东友律师具备从错综复杂的案情中捕捉对定罪量刑起关键作用的要害问题的非凡能力; 善于抓
住和利用矛盾;具有系统的逻辑知识和运用逻辑的能力;敏锐的思维和应变能力;讲究说理的策略,得体的辩论风格,善于以理
服人。丰富的辩护经验是东友律师成功辩护的关键。

  东友律师凭借自身的专业优势,并结合经济犯罪自身的特点,使经济犯罪案件的无罪辩护得到了更多的空间。由于经济犯罪
案件自身的复杂性和疑难性,往往缺少直接证据,许多关键情节需要通过间接证据加以证实,而间接证据很难形成一个完整一致
无法攻破的证据链条;加之涉嫌犯罪人的主观故意很难通过客观证据推定,因此往往形成疑证或疑案;而疑证从无是新刑诉法的
基本精神,依照刑诉法162条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应当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东友律师在经济犯罪刑事辩护中运用打破间接证据链的方法,获得了许多因为证据不足而撤销案件或无罪判决的成功辩护。

  3、收集和保全证据,审查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认定案情是经济犯罪业务的关键环节。东友律师在证据实务上, 经过长期严
格的专门训练,具有非常扎实的基本功和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东友律师熟练掌握收集证据的法定程序,主动、及时、全面的调查收集有利的证据;熟练掌握审查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
能力的方法;注重对全案证据综合审查,通过对证据的分析、比较、相互印证,避免片面性和倾向性;从而达到事实清楚,证据
确实充分的证明要求。尤其是能够准确地把握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据特点、犯罪情节的证明要点。对经济犯罪常见的证据,赃
物估价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犯罪对象的物品鉴定等刑事鉴定,各类书面文件的检验,各类银行票据、单据,各类民事、经济合
同,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金来源去向的凭证,具有专业的审查判断能力。善于和熟悉通过审核帐目,包括审查资金状况、固定
资产、库存资产、各类帐册、财务报告、会计报告、各类会计原始凭证、纳税资料等,收集和保全对认定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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