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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镕基在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批示


   (摘自1999年10月9日法制日报)
  “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很重要,这次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一定要开好,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热情支持各级公安机关的工作。最近一个时期,各级公安、政法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很有成绩,把一些大案、要案的潜逃主犯,一个一个抓了回来,大快人心,增强了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量,我代表国务院对公安、政法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予嘉奖。”
  “我们不能看着成千万、上亿元的国有资产和人民的血汗钱流入犯罪分子手中而熟视无睹。一定要保证公安机关的办案经费,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要从政治上,而不只是经济上看到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意义。”
  他还要求公安机关“要继续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不懈地重重打击经济犯罪,以取信于民,保卫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