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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罪名 新型经济犯罪概念 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经济犯罪管辖 经济犯罪相关法律制度 经济犯罪案件常用刑事法律法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
以上的行为。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明知是假药而进行生产、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并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走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国(
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 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以及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或者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以走私犯罪论处。 刑法规定了十
个走私罪罪名,即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固体废物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在申请公司登记过程中,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
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 或者在公司成立
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发行股票或
者公司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是指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
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也称商业贿赂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是指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 获
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法定的背职经营,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
为。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
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徇私舞弊,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
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套取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是指行为人以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信用证附随的单据、文件、信用卡,以及
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冒充真金融凭证, 或者以真金融凭证为基础,以涂改挖补等方法,改变其形
态、内容,冒充真实有效金融凭证的行为。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以各种方法,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以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
者其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行为人故意编造并且传播并不存在或者没有发生的、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 扰乱证券交易
市场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是指行为人以法律明令禁止的各种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行为。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货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用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的方式,
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逃汇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
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是指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票据诈骗罪:是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金融票据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证骗取货物或者银行款项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反保险法规定,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
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已扣、已收税款,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
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抗税罪: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是指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
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仿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样式,非法印制、复制或者使用其他方法制造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
者非法销售、倒卖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非法出售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发票的行
为。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
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专利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或者单位被授予的专利,
侵犯他人或者单位被授予的专利,侵犯他人或者单位的专利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 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
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的行为。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
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指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
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的关于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有关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
的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是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和其他毒
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
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
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经责令说明来源, 本人不能说明并证明其来
源是合法的行为。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对于个人在境外的存款,违反国家规定,隐瞒不予申报,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
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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